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深水区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随之凸现出来:经济发展和社会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使得利益冲突明显加剧;受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的限制,各类社会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难以得到完全满足,不断形成新的矛盾和问题。另外,农村内部因矛盾升级转化时有发生。应该说,这些在农村常遇到的民事纠纷按说通过村委会、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仲裁等基本上能得到解决。
如何正确认识和分析新形势下农村和农民稳定的矛盾纠纷现状和产生的原因?社会矛盾民事诉求怎么解决?
立足于乡镇信访工作的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分析问题产生原因,从而确定推进信访法治化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必由之路。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公民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遵纪守法。二是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制的权威性,首先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走一单式依法走访程序,划清管理权限,落实主体责任办理制度,推进信访走依法有序信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规范意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政策法规处理行政事务,提高执法水平和办事效率。信访部门打造一个了解民情,倾听民声的平台,处理问题放给有关职能部门,形成管理责任清楚的局面。司法所、法庭、派出所等部门接案,应主动下乡进村解决矛盾纠纷,借助一个案件,教育一片群众,传授一门法律知识,促进工作人员与村民之间的感情交流,进而引导他们通过正确渠道反映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三是注重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注重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从加强基层调解入手,把民间调解、信访调解、行政调解、治安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逐步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四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把村级基层调解组织作为农村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强化其调解职能,最大限度地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工作,把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总之,通过加强基层矛盾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引导群众理性诉求,合理诉求,真正使信访工作成为人民群众的声音。
(来源:郑东新区龙子湖信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