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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房山区开通网上信访受理平台
2017-11-08 02:07

为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行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11月1日,我区在房山信息网(http://www.bjfsh.gov.cn/)开通网上信访受理平台,24小时接受群众信访诉求。

信访群众只需登录房山信息网,在首页政民互动中找到网上信访”链接,点击进入,按照引导完成注册或者登陆,就能进行信访反映。与传统的信访形式相比,网上信访不受时间、空间、人数的限制,具有快捷、高效、管用等诸多优点,也能够实现信访事项的“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收到信访事项后,信访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北京市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处理信访诉求。

需要注意的是,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通过网上信访投诉受理平台,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有些情况是不能进行网上信访的,主要包括:非本级人民政府职责范围的;申请信访复查的;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期限内的;已有处理意见且正在复查期限内的,或者已有复查意见且正在复核期限内的;已有复核意见的;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的。另外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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